第407章 只有陛下不想知道的,没有他不知道的
作者:余苼升   偷听我心声后,惊动全国吃货大佬最新章节     
    安德盛刚从沈府离开没多久,沈华筝被景宁帝封为钦差大臣,前往西北协助当地官员种植土豆一事就传开了。
    一时间,引得京城众人议论纷纷。
    “你知道吗?小沈大人被封为钦差大臣,要去西北了。”
    “小沈大人??翰林院的那位吗?怎么突然要去西北了?还被封为了钦差大臣,莫不是替陛下去办什么要紧的差事??”
    “不是翰林院的那位,是司农寺的那位小沈大人。”
    “哦,那位啊。她不是刚被任命为上林署令没多久吗,怎么就当了钦差了?这钦差哪是普通人能当的??”
    “陛下有意在全国各地推广土豆种植,小沈大人此番就是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到西北去协助土豆种植一事。”
    “哦,那就难怪了。我刚才还以为陛下是派她去查案呢。论土豆种植,整个司农寺应该也找不到第二个比小沈大人更强的,让她去当这个钦差大臣也挺正常的。”
    “就这小沈大人的命也太好了,先是以女子之身入仕,还进了上林署那种清闲的地方。如今又要以钦差的身份到西北去推广土豆种植。若此事成了,她的功劳可就大了。”
    “是啊,若是土豆能够在全国各地种植,小沈大人不仅升迁有望,说不定史书上都能够留下名字。”
    “那也是人家有能力,你们得看看她都为大梁做了些什么。”
    “说来也是,小沈大人是有功之臣。得到的东西也都是人家该得的。”
    早在当初商量好要到西北开分号时,周瑛跟乐佳郡主就已经跟家人说过了。
    所以在得知这件事情的时候,周家人和夷安长公主等人都有些吃惊。
    一是景宁帝任命沈华筝为钦差大臣一事,毕竟她的年纪和资历都摆在那里。
    二是这件事似乎有些过于巧合了。
    但惊讶也只是一瞬,他们很快又为自家女儿的西北之行匆匆忙忙地准备了起来。
    毕竟沈华筝都要去西北了,乐佳郡主和周瑛肯定也要一起的。
    太师府书房里,周太师端起茶盏,抿了一口茶水。
    别人可能不知道,可他对于当初沈华筝跟周瑛几人早就想好要去西北那边考察当地市场的事情可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只是后来沈华筝入仕,大家便觉得这个计划可能要暂时搁置了。
    又或者,只能让周瑛和乐佳郡主代替沈华筝去西北考察一番。
    谁知景宁帝突然下了这样的旨意,让沈华筝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到西北去。
    沈华筝被封为钦差大臣前往西北一事,虽然让人感到有些惊讶,但也不是不能理解。
    毕竟种植土豆可以实现量产一事本就是沈华筝提出的,后续的种植也一直都是以她作为主导。
    所以当初她得到上林署令这个职位,可以说是实至名归。
    周太师又抿了一口茶水,眉头微微蹙起。
    只是,全国那么多地方,为何陛下却让筝儿去西北呢。
    还让她跟西北军一起出发,这不就跟她当初的计划对上了吗??
    不知道陛下此举是歪打正着,还是有其他的顾虑。
    周太师放下茶杯,笑着摇了摇头。
    是他想岔了。
    这大梁境内发生的事情,只有陛下不想知道的,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他可不好糊弄。
    身为臣子的,办好手头上的差事,才是最要紧的。
    *
    国子监饭堂内,众人也在一边排着队领午膳,一边议论着此事。
    “听说小沈大人被陛下封为钦差,马上就要去西北了。”
    “我也听说了,我爹在家里夸个不停。还让我以小沈大人为榜样,好好学习,日后为朝廷效力。”
    “你们觉不觉得,小沈大人的命不是一般的好。生来就是沈周两家的掌上明珠,而且做什么都能成功。先是把吃食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后来又破格入仕。如今更是以钦差的身份离京推广土豆种植一事。这些事里单独列出一件,就足以让人称奇。何况是全部加起来。”
    这话一出,大家都沉默了。
    也是,这些事哪里是一个普通的女子能够做出来的??
    “这哪里是命好不好的事?明明是人家小沈大人自己有能力。”
    众人都抬起头,看向那说话的人。
    魏泽铎此时已经将沈华筝视为自己未来的同僚,语气里满是自豪。
    “看我干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吗?不谈出身,就说小沈做出来的那些事情,你们可有人能够做到。”
    就连陛下都夸小沈大人“屡建奇功”,这里不少人的出身也都不差,也可以算得上是命好。
    可又有谁能够如小沈大人一般,做出那等功绩??
    在外人看来,小沈大人所走的每一步都很顺。
    可谁又知道,在那辉煌的背后,小沈大人到底付出了多少努力。
    那些努力,又岂是一句“命好”就能够被忽略的。
    或许跟她的出身有一定的关系,但绝对不仅仅是因为出身。
    众监生:……
    还真做不到。
    出身没人家好,能力也比不上。
    小沈大人不仅擅长厨艺和生意经营,还熟悉农事。
    再反观他们,虽然读了一些书。
    可目前似乎没有用武之地。
    真要论起来,他们现在只会吃。
    吃的还是小沈大人的吃食……
    刚才提出\"命好论\"那名监生也有些不好意思:“方才是我失言了,小沈大人乃世间难寻的人才。她所得到的一切,确实都是靠自己的能力。”
    有人立刻附和道:“没错,就像我爹说的一样,我们要以小沈大人为榜样。好好学习,以后为朝廷效力。”
    还有人看了看远处正在用午膳的沈恪思等人:“其实真要论起来,我觉得还是沈家兄弟命更好一些。”
    这话一出,立刻引起周围众监生的共鸣——
    “对啊,谁能有沈家兄弟命好。每日吃的都是顶好的吃食,在国子监吃的好,回家吃得更好。”
    “说来还真是,假期在家虽然开心,可我一直惦记着国子监饭堂的午膳。沈家兄弟肯定没有这种烦恼,还真是同人不同命。”
    “沈家兄弟让人羡慕的地方哪里只有这个,咱们到时候就算通过科考入仕,可在官场上也少不得要靠人帮衬着。我们的助力也就来自于父兄,最多再加上外祖那边,可沈家兄弟呢?”
    “……”
    众人仔细一想,扎心了。
    到时候沈恪思跟沈恪恒进入官场,除了父兄之外,外祖和几个舅舅也会是他们的助力。
    就连他们那没有入仕的小舅舅周承安,如今都成了有爵位和封邑在身的临安侯。
    别看周承安如今没有官职在身,光凭陛下准许他的女儿周瑛承袭爵位和封邑。
    就足以看出陛下待他们父女俩的特殊。
    若是真有什么事情,他们在陛下面前也是说得上话的。
    父兄,外祖,舅舅们,还有表姐……
    更别说他们还有个一路高歌猛进的亲妹妹沈华筝了。
    真是越想越羡慕嫉妒恨,沈家兄弟的命真的是没谁了。
    魏泽铎:……
    他倒是有大伯,父亲和大哥帮着。
    可不管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比不过沈恪思跟沈恪恒。
    原本沈家和周家的助力就不容小觑,如今还得再加上一个圣眷正浓,前途无量的沈华筝。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呜呜呜,还给不给人活路了。
    也许是这个话题太沉重了,说着说着,话题就偏了——
    “今日的午膳是可以选的,一个是炒饭,一个是炒面,你们选哪个?”
    “本来已经想好了要选炒面的,可见到那炒饭,又开始纠结了。”
    “我也是,见到别人打好的炒面,就想着要吃炒面。见到炒饭后,又觉得炒饭不错。”
    “确实很难选,如果能够两样一起吃就好了。”
    “想得美,你到美食街去吃,就可以两样一起点。”
    今日的午膳是金包银炒饭和豚肉丝豆芽炒面二选一,还有莲藕排骨汤。
    一开始,许多人不知道什么是金包银炒饭,来到打饭窗口看了才知道原来是蛋炒饭。
    只是,这金包银炒饭跟普通的蛋炒饭似乎又有些不一样。
    米饭粒粒分明,被蛋液均匀地包裹住。
    金灿灿的,好似会发光,看着就十分诱人。
    于是,许多人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在豚肉丝豆芽炒面和金包银炒饭之间选择了后者。
    魏泽铎早在排队的时候就已经摸清今日的午膳具体是什么了。
    他思考了很久,想着中午到底要吃哪一种。
    最终,魏泽铎还是忍痛放弃豚肉丝都要炒面,选择了金包银炒饭。
    无他,炒饭卖相极佳,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
    魏泽铎真的很想知道,到底什么味道的炒饭能够担得起“金包银炒饭”这个名字。
    *
    国子监的教职人员也来到了饭堂门口,谢弥走在最前面。
    李司业跟在后面喘着粗气:“谢监丞,你怎么走得那么快?”
    这个谢监丞,平日里做什么都慢吞吞的,一到饭点跑得比谁还快。
    谢弥:……
    吃饭当然要快一些了,今日的午膳是二选一。
    如果去晚了,吃的可就是那群恶狼一般的学生选剩下的了。
    别的东西可以让,美食是万万不能让的。
    就算是学生也不行!!
    此时不冲,更待何时??
    谢弥看了李司业一眼:“李司业,要不然你在门口歇一会儿,我们先进去。”
    都已经到门口了,不一鼓作气冲进去,居然还说他走得快??
    美食当前,谁都别想拖他的后腿。
    李司业还未开口,身后的莫栀山突然幽幽地来了一句——
    “今日的午膳是二选一,去晚了可就只能吃旁人选剩下的了。”
    文博士也说道:“是啊,我们得快些。上回就是来晚了,这才吃不到热乎乎的汤面,只能吃炒粉。”
    李司业:〆(′Д` )
    不可以!!
    绝对不可以!!
    李司业一把拉起谢弥往饭堂内冲刺:“走,咱们赶紧去排队。”
    上回没能做选择,他生了一天的闷气。
    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能吃旁人选剩下的。
    谢弥:……
    这小老头的力气怎么这么大?
    莫栀山等人也笑眯眯地跟在后面,朝窗口前的队伍走去。
    跟其他人一样,谢弥一行人也都纠结了很久,最终才选好了自己的午膳。
    每人都领着自己的炒饭\/炒面和一盅莲藕排骨汤,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
    谢弥看了看碗里的炒饭,米饭粒粒饱满,金黄透亮。
    “蛋黄是金,蛋白是银,难怪叫做金包银。这名字实在妙。”
    文博士笑道:“我觉得是因为蛋液是金黄色的,米粒是银白色的。这炒饭里的米粒又都被蛋液均匀地包裹着,所以叫做金包银。”
    谢弥点头:“有道理。”
    说着,他便拿起筷子,埋头吃起饭来。
    管他金包银还是银包金呢,反正吃进肚子里就变成腹包米了。
    哈哈哈~~~
    谢弥跟文博士选的是金包银炒饭,莫栀山和李司业选的则是豚肉豆芽炒面。
    虽然莫栀山跟李司业两人也觉得那金包银炒饭卖相不错,但他们对自己选的炒面也很满意。
    大家都拿起筷子,开始品尝起面前的午膳。
    尝一口米饭,谢弥这才发现,原来炒饭里还加入了咸蛋黄。
    咸蛋黄特有的香味混在炒饭里,带着沙沙的口感。
    嚼一嚼,咸蛋黄的香醇沙绵,鸡蛋的香气,油香和大米的清香交织在一起,仿佛渗入到灵魂深处。
    更妙的是,炒饭带着韧性。
    每嚼一口,仿佛都能够感觉到米粒在唇齿间跳跃。
    让人沉沦其中,难以自拔。
    文博士咽下口中的炒饭,又埋头吃了起来。
    炒饭吃起来干爽不油腻,咀嚼之间,那股独属于稻米的清香缓缓而来,夹杂着鸡蛋的香气在唇齿间蔓延,还带着咸蛋黄独特的咸香味。
    这也太香了吧。
    这么好吃的炒饭,就是再来一大碗他也吃得下。
    莫栀山跟李司业也不急不徐地吃着碗里的炒面,还时不时喝上一口莲藕排骨汤。
    炒面油润弹韧,混合着爽脆多汁的豆芽送进嘴里。
    嚼一嚼,柔中带脆,满口浓香。
    豚肉丝也是荤香十足,好吃极了。
    莫栀山细细品尝着炒面,心情很好地眯了眯眼。
    没想到如此不起眼的豆芽,居然是这碗炒面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