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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麻袋土豆番薯!
作者:气泡没汽   四合院:随手就能领悟技能最新章节     
    “野味是猪肉能比的?“
    “嫌贵我就走了,别拦着。”
    作为四九城的混混,多少还是了解市场行情。
    5块钱的价格在物资紧缺的四九城,绝对算不上多贵。
    这中间只要人脉够广,还能大赚一笔。
    采购们见一块大肥肉要错失终于矜持不住,立马喊道:
    “小兄弟您别走,”
    “5块就5块,我要这只大一点的竹鼠。”
    陈锋一看这人掏钱了才停下来。
    其他人也不甘落后,立马掏钱占位置,生怕剩下的被抢走。
    “我要这2只,10块您拿好。”
    “剩下的给我吧小兄弟,我这有5块,您数数...”
    很快,2只野兔和2只竹鼠就被卖光了。
    1角、2角、5角、1元...
    陈锋数着满手零碎的钞票,终于有了踏实的感觉。
    本来还有几个有钱人准备买,但被那些采购挤出了人群。
    真是机关算尽。
    一起赚了二十元,不多也不少。
    陈锋把钞票收进口,瞬间就鼓鼓囊囊的,像个有钱人。
    其实都是些小面值的角票,
    但按购买力来说,20元也不是小数目,够花一个月了。
    一天就赚了20块,这是之前当街溜子无法想象的。
    毫不夸张的说,简直就是咸鱼翻身了。
    看来任何年代都是一样,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只要手里有货,又有能力,赚钱并不是难事嘛。
    捕猎这个技能挺不错的,保证不饿死的同时还能赚上一笔。
    有了它,也算是初初步在这个年代初步站稳脚跟了。
    说不定以后还可以找个生意好的饭店,给他们稳定供货。
    进了城没走多远,陈锋就在路边买了两个火烧吃。
    也不贵,才2毛钱,总算可以垫垫肚子了。
    其实不用这么贵的,但陈锋没粮票,老板又加了几分钱才肯卖。
    不过现在有钱了,加钱就加钱,多大的事。
    三两口吃完,填了个5分饱,但陈锋也不打算买其他的了,
    毕竟还得留着肚子回去炖鸡吃呢!
    想到这,陈锋趁周围没人把空间里那只野鸡掏了出来,
    继续优哉游哉的朝南锣鼓巷方向走。
    幸好空间里藏了点,不然回家就没得吃了。
    待会回家就把这只野鸡给炖了,小生活过起来!
    想着,陈锋的口水就差点流出来。
    走了一会,突然一个小伙子从后面跟了上来。
    鬼鬼祟祟的拍了一下陈锋肩膀,
    陈锋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原来是刚刚在城门口那个想买野味的熟人。
    他以前就跟陈锋认识,同是街溜子。
    所以在城门口本想套个近乎,便宜买走陈锋的野味的。
    但陈锋根本不搭理他,像不认识人一样,他也就只好灰溜溜的离开。
    现在他又拖了个大麻袋找过来,信誓旦旦,不知道要干嘛。
    只见他眼睛发亮,看着陈锋的网兜,然后凑到耳边:
    “咱们去巷子里说,我有好东西。”
    说着他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然后把陈锋拉到附近的小巷子里。
    确定没人后,小声道:
    “我没那么多钱,要是不嫌弃,我这点土豆和白薯都给你。”
    “全部加起来应该值五块了,换你一只野味行不!”
    “帮个忙呗...”
    小伙子以一种渴望的眼神望着陈锋,身子单薄,一身破破烂烂。
    看样子他也穷得揭不开锅,急需换钱用。
    陈锋看了看麻袋里的土豆,顿时一惊。
    还真是十来斤的土豆和白薯,但这些也是紧俏是物资,
    陈锋虽搞不明白他的动机,
    但光看着也心动了。
    这年头,土豆和白薯在市场上的配额也不多,都是凭票限量供应。
    一度紧缺到每人每天只供应半斤。
    何况,土豆还充当了不少家庭救命主粮!
    陈锋都怀疑这小子是不是偷了谁家的,
    一个混混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土豆和白薯?
    而且,
    这充饥的东西他自己不收着,非要换掉, 神经病吧。
    不过碰到这种神经病陈锋也是求之不得,
    于是把网兜一晃,再一提起,同意道:
    “行吧!你把里面的野兔拿走,野鸡我留着自己吃。”
    此时网兜里瞬间多了一只野兔。
    小伙子一听纳闷,但低头一看,网兜里果然有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也许是之前眼花吧,不过他也不介意,于是说:“野兔就野兔。”
    接着,他把麻袋交给陈锋,然后兴奋的从网兜里取出野兔。
    完成交易后小伙子就快速离开,生怕谁看见似的。
    虽然挺莫名其妙,
    但送上来的东西拿下也无妨,这笔交易还是赚到了。
    陈锋将一麻袋的东西丢进空间后便返回大路。
    此时离南锣鼓还有一段路程,走回去至少需要半个小时。
    陈锋不打算走路了,反正身上有钱,于是等了一小会便坐上了7路无轨电车。
    ......
    四合院内,
    阎埠贵下班回家,刚跨进院门就闻到一股奇怪的肉香。
    正是饭点的时候,还以为是别人家飘来的。
    但走到自家门前,那种强烈的味道更浓了。
    阎埠贵咂吧了一下嘴,迫不及待的进了屋。
    “孩子他妈,做的什么菜?”
    “隔老远就闻到一股味儿!”
    三大妈:“陈锋那小子给的,过来看看...”
    “......”
    阎埠贵是小学教员,所以比在厂里的人下班得早。
    平常喜欢在门前养些花花草草,彰显自己是个文化人。
    当然,也喜欢钓鱼,
    最主要的是可以补贴点家用。
    在得知陈锋送了只老鼠给他们家,他高兴得不得了,
    老鼠肉他当然不嫌弃,只是有些不好意思罢了,毕竟他是个要面子的文化人。
    同时他也惊讶,陈锋确实跟以前不大一样了,逮到只老鼠,居然还说给就给。
    三大妈做菜的手法倒是厉害,
    一只小老鼠处理干净,切碎后丢进大锅,和棒子面野菜一起炖烂。
    这样一家子都能吃上。
    其实跟平常家庭的做法差不多,玉米糊糊。
    只是放进了肉就显得格外的香。
    ......
    陈锋进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此时,陆续有不少人下班回来。
    都是轧钢厂上班的,所以回院的时间都差不多。
    他们进院后,都惊讶的回头看了下陈锋手里的野鸡,
    然后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
    要知道,一只鸡在院里可不常见,
    而且提着他的人是陈锋,一个没有工作的街头混混。
    这更加重了旁人的猜疑。
    一个没有工作的人,平常穷的都只吃一餐饭,
    今天居然提了只野鸡回来!
    在屋里等着吃肉粥的阎埠贵也听到外面的动静,
    于是走进门边朝外面瞄了一眼。
    看到是陈锋,手里还提了只野鸡,也好奇的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