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不管生个什么孩子,他们一家人疼着
作者:晚禾   荒灾年,我成了全村最有钱儿媳妇最新章节     
    任老头听到这话,心都颤了两颤,这一次可不能再容着媳妇,直接做下了决定的说道:“生下来若是像老三,我也认,我能养得起老三,我也不怕再养一两个。”
    任婆子被丈夫这话给说得无地自容,明明年轻的时候,她最是嫌弃在裴家做长工的任平。
    要不是妹妹故意坏了她与当时还是世子的荣世远定下的婚事,那她也不会嫁给资质平平的任平,因此而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妹妹抢了任婆子的未婚夫,成了世子妃,未婚先育后怀上了双胎,没想到分娩之时,才发现生下的大子是个傻子,为了保住嫡长子继承爵位的要求,这个孩子差一点儿被闷死。
    是任婆子心软,把这个孩子抱回来养着,也是她这个不起眼的丈夫,把老三当亲儿子般疼爱。
    她跟任平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就是丈夫这些细枝末节打动了她,丈夫心善、实诚,处处顾着她,令任婆子放下了许多年的心结。
    任老头见媳妇不说话了,忍不住握紧了任婆子的手,“我话说重了些,你莫怪,但是老三媳妇能怀上双胞胎,是咱们任家的福气。”
    “咱们家这么多干活的人,还怕养不起孩子么?而且老三跟着咱们长大,过得就挺开心,娶的媳妇也心疼他,所以跟村里那些正常的年轻小伙没有什么分别。”
    “我甚至还觉得老三比村里的年轻小伙还要幸福些,这儿媳妇娶的好,也是媳妇你当初挑得好。”
    任婆子被丈夫一顿夸的,原本紧张的气氛没了,任婆子无奈一笑,“老三媳妇进门这还真是一个意外,不过这个儿媳妇的确娶的好。”
    夫妻两人终于不再忧心,顺其自然吧,生下什么样的孙儿孙女,都能好好待他们。
    这边任家二房夫妻在大房院里吃完饭回去时,任广江还在替三弟高兴,没有注意到自家媳妇的情绪变化,刚说了两句,杨冬花便快步往家里冲去,倒是让任广江站在村道上有些疑惑不解。
    回屋里的杨冬花抹干眼泪,也不与丈夫细说,却是决定寻个时机回娘家一趟,她打算托母亲寻药方子去,她一定要赶紧怀上孩子。
    祖宅院里,宋九被丈夫背着回来的,她其实没有她家傻夫君想的脆弱,而且今天给大嫂拿油酥饼时,她是一路跑上跑下的,根本没有啥感觉。
    再说现在肚子平平,肚里就有孩子了?她怎么感觉不出来呢。
    宋九刚这么想呢,回家就闻到院里传来的酒香,她居然吐了。
    平时桂花树下的酒香多好闻,她是越闻越舒服,怎么今个儿闻到就想吐,这都怎么回事儿。
    不仅闻到酒香会吐,闻到她家傻夫君的汗味,竟然也想吐,以前还觉得他香喷喷的,怎么就变臭了。
    似乎嗅觉更灵敏了。
    任荣长头回被媳妇嫌弃,直接跑洗衣池里泡澡去,用澡豆把自己洗得香喷喷的才敢回来搂着媳妇睡。
    宋九嫌弃丈夫像个火炉子,大热天的受不了,半夜就把他推开了。
    到了五更天,不待丈夫醒来,宋九已经被热醒,就见她家傻夫的手放在她的小腹上,就不知放了多久了,难怪做梦的时候被石头压着逃不掉挣不脱。
    五更天就得起床下地干活了,任荣长睁开眼睛就对上自家媳妇幽怨的眼神,天边露出一丝白肚,屋里还有些暗,偏生还看懂了。
    任荣长赶紧挪开手,叹道:“什么时候肚子会大起来呢,我想摸摸。”
    闹着玩儿呢。
    宋九看着一脸傻笑的丈夫,又有些无奈。
    宋九要跟着起来给丈夫生火做早饭带地里去吃,任荣长赶紧阻止她,“我昨个儿在大哥家里吃了鸡肉,这会儿肚子饱,我不吃早饭,媳妇儿多睡会。”
    说完这话又咧开嘴笑了起来,似乎从昨个儿知道自己要当父亲了,脸上就一直挂着笑容,总是忍不住笑出声。
    宋九只好躺在床上,听着丈夫出门的声音,整张床自己一个人占着,她还真是睡了一个回笼觉。
    听说城里现在太平了不少,各地作坊开了起来,去城里寻事做的人就多了,干苦力活的人也多了。
    水乡村的村民已经有人去城里寻事做,拿到工钱了。
    宋九此时已经怀孕三个月,终于婆母准她跟丈夫去一趟城里。
    这绣品再不送去,人家怕是以为她拿着布料跑了,半吊子绣娘,刺绣还不靠谱。
    大清早的,宋九换上一身杏色布裙,裙边绣了缠枝莲,窄袖边口也有缠枝莲花样,襟口用蓝色丝线绣了莲叶,头发整齐的梳了一个发髻,带上丈夫送给她的绢花。
    宋九在井水边照了照,只见水中倒影里露出一张精致的小脸,头发梳得很整齐,这衣裳做得也规矩。
    这样入城,大概说自己是个绣娘,也有人信了吧。
    宋九满意的从井边起身,就看到她家傻夫一脸惊艳的看着她,“媳妇儿,真好看。”
    任荣长盯着媳妇的小蛮腰,眼睛都不眨了,真是难得看到他家媳妇穿裙子,平素多是做事穿的短衣。
    宋九的脸微微发烫,她来到丈夫身边,看着比自己高了一截的丈夫,踮着脚帮他整理长衫。
    她家傻夫的新衣裳也是她想着法儿做出来的,跟外头的有些不同,外头多广袖长衫,她却将丈夫的衣裳做成了窄袖,是因为他要赶牛车,在外行走方便。
    腰间系带,挂了个双面绣的荷包,荷包里装了些零钱,在外头办事便由丈夫来付钱。
    用来做绣帕的丝线有多余的绣在荷包上,倒是让这个棉布荷包多了几分明亮。
    明明她家傻夫穿的棉布粗衣这般简陋,可经宋九的刺绣和衣裳款式一打点,还真像是变了个人,像城里的贵公子似的。
    这紫衣长衫,颜色也挺适合她家傻夫君,轮廓分明的五官都要严肃几分。
    “媳妇儿,我们是去城里做买卖,这是不是穿得太好了些?”
    宋九却是摇头,“等绣品和皮子卖了钱,我还要买些布回来,以后咱们只要不下地干活,就穿这样的衣裳,我还要做些外头没有的款式给你穿。”
    学会了刺线活,自己都不穿好一点儿呢,这不就成了养蚕的没衣裳穿,种田的没饭吃一个道理。